传单
任何人、商号或法团在郡内非法人地区的任何处所分发或递送任何传单、广告或报纸是非法的,而该处所的拥有人或占用人已告诉分发者或递送者他不希望收到该等材料; 或已在处所门口张贴告示,指明业主或住户不希望接收的物料类别。
非法的迹象
放置在公共路权上的标志会被公众回应办公室立即移除。 其他违法标志将发出违规通知,并给予十五(15)天的时间来遵守规定或拆除。
发布通知
禁止在电线杆上张贴告示或其他广告。
政治迹象
标识不得放置在距离公共路权十(10)英尺的范围内,并且必须获得业主的放置许可。
暂时的迹象
不得在任何街道、人行道或公共路权内放置标志。 所有放置在私有财产上的标志都需要克拉克县的标志许可证,并且必须获得财产所有者的许可才能在财产上放置标志。 现场标识必须距离任何单户住宅用途60英尺。 临时标志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标志许可证到期后,必须立即拆除标志。 该标志必须距离任何临时的户外标志或“出售”标志200英尺,或80英尺半径,以较大者为准。
有关“标志许可证”的问题,请致电(702)455-3000与屋宇署联络。 请注意,必须由标识公司来领取许可证。
To report a 标志违反 citizens are encouraged to call the 克拉克县公共反应办公室,电话:(702)455-4191 or submit an online request at https://www.700607.com/FixIt_Clark_Coun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