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记录文件的目的是对先前记录的文件进行更正。
如果你收到了拒绝信,你的文件就被退回了。 Please see the specific instructions on your rejection letter and the 录音一般指引.
对先前记录的文件的更正可以由以下人员进行:
- 将更正后的认证副本邮寄到我们的总部
- 在我们的三个地点之一亲自提交一份带有更正的认证副本
- 通过电子记录提供商对原始文件或经认证的副本进行电子记录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们的办公室 (702) 455 - 4336
订购核证副本 (如适用)
下列事项需重新记录:
准备并支付相关的录音费用。
注意: 重新录制时,您的文件将比原始录制多出一页(封面页)。
邮寄或携带您需要重新记录的文件和付款到我们的办公室。
克拉克县记录办公室地址